「拿的錢比繳的稅還少」——這句話聽起來像玩笑,卻曾真實發生在台灣的稅務爭議裡。

2024年,一起被稱為「大老婆的復仇」案件引發社會關注:陳姓男子過世前一年將近3億元股票贈與元配,死後元配與親生子女全數拋棄繼承,導致他與外遇對象所生的6歲非婚生女兒成為唯一繼承人——她沒拿到半張股票,卻獨自背負5,700萬元遺產稅。這起案件讓制度漏洞浮上檯面,也促成了這次修法。

2026年8月21日,立法院三讀通過《遺產及贈與稅法》修正案,為這場爭議畫下句點。

核心改變:誰拿錢、誰繳稅

過去最大的問題出在哪?舊法規定被繼承人死亡前2年內贈與配偶或特定親屬的財產要併入遺產課稅,但納稅義務的分配卻不夠明確。於是有人鑽漏洞:生前送完財產,死後受贈人拋棄繼承,讓其他繼承人當冤大頭買單。

新制明確規定:擬制遺產稅額按受贈財產占比計算,直接由受贈人為納稅義務人,以受贈財產為限負繳納義務。舉例來說(示意計算),若遺產總額5,000萬元,其中1,000萬是死前贈與配偶,遺產稅共200萬,配偶就要獨立繳40萬(五分之一),不能再甩鍋給其他繼承人。

資誠會計師李南漢直言:「這是真正的『受益者負擔』原則。」但他也提醒,企業主若近年已完成股權贈與安排,務必重新檢視稅務架構,否則未來家族成員權益分配不一致,恐怕引發內鬨。

30萬門檻全面取消,符合條件可申請分期

過去遺產稅要分期繳納,門檻是「應納稅額達30萬元以上」。聽起來合理,但實際上許多家庭因為手頭沒現金,被迫低價賣房賣地繳稅。

新制直接廢除30萬門檻,符合條件者皆可申請分期繳納。此外,還增訂繼承人可採「多數決」方式,直接動用遺產中的存款繳稅,不必再為了籌錢四處奔波。

這項調整看似不起眼,卻確實回應了多數台灣家庭的現實——財產多半綁在不動產上,現金流不足才是常態。

會計師警告:別以為改完就沒事

表面上看,新法堵住漏洞、放寬分期,是皆大歡喜的修法。但實務界已經嗅到風暴將至。

財稅專家指出,新制將增加家族傳承規劃的複雜度。未來國稅局同一案件要開多張稅單(受贈人一張、繼承人一張),行政成本增加。更關鍵的是,許多企業主過去習慣用生前贈與節稅,現在這些操作全得重新評估。

有會計師私下透露:「現在客戶來諮詢,我都會先問一句:你近兩年有沒有送過股票?如果有,你家族成員彼此信任嗎?」因為一旦核算出稅單,「誰該繳多少」立刻變成家族矛盾的引爆點。

這是正義,還是更複雜的遊戲?

財政部表示:「按受贈財產占比負擔稅額,符合受益者負擔原則。」這個邏輯確實站得住腳。但對高資產家族來說,傳承從來不只是稅務問題,更是人性與權力的角力場。

新法確實終結了納稅義務分配不明的爭議,卻也提醒所有人:在台灣談財富傳承,如果少了提前規劃與家族共識,再完美的法條也無法替你化解風險。真正的課題,或許不在稅率高低,而在於你是否已經想清楚——這些資產,該由誰承接、以什麼方式交棒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