欸,你有沒有在網路上看過那種「吃了以後紅字變黑字」、「終於清乾淨管路了」的留言?看起來好像只是熱心網友分享,但食藥署在2025年5月19日公告的《食品廣告合規輔導指引》可不這麼想。
食藥署企劃及科技管理組組長鄭維智說得很清楚:判斷是不是食品廣告,要看整體表現會不會讓人想去買,不是只看單一句話。這次不只管品牌自己發的文,連粉絲在底下留的言,只要跟商品銷售有關,都可能被算進廣告裡一起看。
從電台賣藥到社群帶貨:話術換湯不換藥
以前那種「吃了就不癢,氣死醫生娘」的廣告,現在應該沒什麼人記得了吧?過去這些誇張話術都躲在地下電台和第四台,專門騙長輩的錢。但現在時代變了,戰場全都移到 Facebook、Instagram、Threads 這些社群平台,手法也從「主持人硬推銷」變成「網紅業配」、「素人見證」跟「微商代理」。
其實食藥署早就在開罰了。像「A.H.A關捷挺固立」因為宣稱「治療肌少症、逆轉肌肉萎縮」,單一產品就被罰了1,124萬元,連代言人郭子乾都被罰216萬元。這些案例告訴我們,食品廣告違規不是新鮮事,這次的指引只是把規則講得更清楚而已。
四種高風險說法:別以為換個詞就沒事
食藥署這次的指引,根本就是在幫大家劃重點。以下四種說法,不管是業者還是消費者都要注意:
隱喻與代稱:什麼「清管路」(其實是指血管)、「壞東西」(暗示細菌或癌細胞)、「數值變漂亮」——這些看起來沒什麼問題的詞,其實都可能出事。
醫療效能暗示:改善血壓、阻糖、降血脂、修復胃黏膜、對抗長新冠、預防失智——食品就是提供營養的,不能說可以預防、改善或治療疾病。這些說法風險很高,會不會違規要看整個文案跟前後文怎麼寫。
改變外觀與生理:膠原再生、生髮、美白、增高、燃脂、油切——這些已經超過「提供營養」的範圍了,多半都有問題。違不違規要看產品是什麼、標示寫什麼、有沒有暗示醫療效果,不同產品判斷標準也不一樣。
見證式行銷:直播分享、社群貼文、Call-in 節目,甚至網路文章的留言區——只要內容跟賣東西有關(比如附了購買連結或導購資訊),出現「血糖正常了」、「失眠改善」這種話,就可能被當成廣告的一部分。重點是看整體表現會不會讓消費者把內容跟特定商品、買賣行為聯想在一起。
網友吵翻天:小編要累死了,還是有人在搞鬼?
PTT 跟 Dcard 上正反兩邊吵得很兇。支持的人說「早該管了,長輩的 LINE 群組每天都在傳那些神奇藥丸廣告」;但反對的人就很務實:「如果競爭對手故意開假帳號去留言『治好我的癌症』來陷害品牌怎麼辦?」
還有網友開玩笑說:「以後社群小編不用發文了,光是審查跟刪除粉絲留言就做不完了。」甚至有人酸:「我的銀行存款也是紅字變黑字,這算不算宣稱療效?」
總結:食品廣告要看整體,不是單一句話
食藥署的立場很清楚:是不是食品廣告,要看整體表現跟個案情況來判定。就算產品有專利或論文支持,也不代表可以合法宣稱療效。這次政策雖然引起爭議,但核心目的是保護消費者不被誤導,避免「商人賣的不是食品,是文字遊戲」的情況繼續下去。
對品牌來說,這是一次痛苦的調整期;對消費者來說,這或許是終結「智商稅」的第一步。留言區的內容如果跟業者的行銷操作有關,可能會被算進廣告裡一起看,業者跟消費者都要更小心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