欸,最近看新聞沒?食藥署終於出手管那些保健食品廣告了。你知道嗎,市面上一堆產品不敢明講「治病」,就改用什麼「紅字變黑字」、「清管路」、「壞東西out」這種話術,講白了就是在打擦邊球啦。
2026年5月19日,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正式公告《食品廣告合規輔導指引》,這次不只管廣告文案,連社群貼文的留言區互動都要注意。違規的話,依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28條規定,最高可以罰新臺幣500萬元。
商人的文字遊戲,食藥署一眼看穿
食藥署企劃及科技管理組組長鄭維智說得很清楚:食品就是食品,不能誇大不實。只要你用任何方式宣傳商品,讓大眾知道進而想買,就算是廣告——就算你寫「國際專利」、「醫學研究」,也不代表可以宣稱療效。
網友笑說衛福部根本是「國文小老師」,專門抓商人的修辭漏洞。以前業者為了不踩「宣稱療效」的紅線,發展出一套暗示系統:
- 不能說「降血壓」?改說「數值變漂亮」
- 不能說「清血管」?改說「清管路」
- 不能說「殺病毒」?改說「壞東西out」
- 不能說「減肥」?改說「油切」、「燃脂」
新指引明確提醒,不管你用文字、圖像、案例分享還是暗示手法,只要讓消費者把食品功效跟疾病治療連結在一起,就可能違規。雖然官方沒有公布「違規關鍵字黑名單」,但這些常見的暗示用語都要小心。
留言區也要管?品牌經營變複雜了
這次指引有個重點,就是提醒業者注意「廣告整體呈現」。
以前品牌只要管好自己的文案就好,但新指引說明:如果貼文跟「商品銷售」有關(比如附上購買連結),而留言區出現「血糖正常了」、「失眠改善了」這種見證內容,可能影響整體廣告效果的認定,進而被納入違規判斷範圍。
這對社群經營者來說是新挑戰:以後不只要審核發文內容,還要隨時注意粉絲留言。有人擔心:「如果競爭對手故意開假帳號留言『治好我的癌症』來陷害品牌怎麼辦?」
食藥署的邏輯是:廣告主有責任管理商業內容的完整呈現。你不能一邊在文案裡小心避開違規詞彙,一邊放任消費者在留言區「自發性」見證療效,形成整體誤導。不過這屬於行政輔導指引的實務說明,實際裁罰還是會依個案情況判斷。
違規代價很高:累計罰款可能破千萬
這次政策不是隨便說說。根據媒體引述的統計資料,2024年全國衛生機關裁處違規廣告數量龐大,罰鍰金額以億元計。
指標性案例是「A.H.A關捷挺固立」,因為宣稱「治療肌少症、逆轉肌肉萎縮」等醫療效能,單一產品遭多次裁罰,累計罰款超過千萬元,連代言人郭子乾都被連帶裁罰數百萬元。(註:相關裁罰金額廣見於媒體報導,建議讀者可至食藥署「違規食品廣告資料查詢」系統查詢詳細裁處資訊)
這顯示主管機關已經從過去的「點狀查緝」,升級為「系統性規範」——從廣告主、代言人到社群互動,全面提醒業者注意法律責任。
執法界線在哪?各方看法不一
新指引公告後,PTT跟Threads上討論很熱烈。有人說「早該管了,長輩LINE群組每天都在傳神奇藥丸廣告」;但也有人質疑執法邊界:「如果我只是在個人帳號分享自己吃某保健食品後精神變好,這樣會被當違規廣告嗎?」
食藥署的核心立場很明確:就算產品有專利或學術論文支持,也不代表可以宣稱醫療效能。根據指引說明,引用專利、驗證或獎項時,內容要真實且有完整佐證資料,而且不能因此違反食品廣告不得涉及醫療效能的基本規範。食品的本質是提供營養,不是治療疾病。
這波行政指引的發布,應該會慢慢改變台灣保健食品產業的行銷方式——從此以後,業者不能再把消費者當「國文課考題」,而是要回歸食品本質,老實傳達產品資訊。身體不舒服還是要看醫生,保健食品是輔助,不是替代品喔。
※ 本文所引用的裁罰統計與個案金額,主要來自媒體報導彙整。讀者如需查證詳細裁處資料,可至食藥署官網「違規食品廣告資料查詢」系統或相關公告頁面查詢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