跟大家說個事,今年5月2日到5月29日有個「2026戒菸就贏比賽」,頭獎8萬元欸,還特別給警察朋友設了2組獎,加起來16萬。本來是好事一樁,但最近PTT跟Dcard上有些討論聲音,讓人不得不多想一下。

規則寫得很清楚:什麼菸都不能碰

董氏基金會公布的辦法講得明明白白,參賽期間要完全不吸菸且不使用任何形式菸品,包括電子煙、加熱菸、雪茄、水菸、菸斗、嚼菸、口含菸、尼古丁袋這些非醫療用的尼古丁製品,通通不行。只要被抓到用了任何一種,這組就沒資格領獎。

活動有公開檢測流程,會訪視加初步檢測來確認你有沒有真的戒掉。但問題來了——網路上有人在問:現在這些新型菸品一直推陳出新,檢測方式真的都抓得到嗎?有網友就直白地說:「某些電子煙產品要驗出來本來就比較難,時間點抓得剛好,結果可能就不一樣了。」

基層警察對推廣分工有意見

今年特別加碼「警務人員成功戒菸獎」2組,立意是好的,鼓勵警察朋友也一起戒菸顧健康。不過Dcard警專版上,有基層員警在討論區發聲,覺得這類推廣工作跟本職業務沒什麼關係,有人說「我們是來執行警務不是做宣傳」、「這類活動增加額外工作負擔」。

目前沒有正式文件證實警政系統有下推廣指標,但網路上確實看得到基層對分工安排提出疑問的聲音。

吸菸真的是社會一大成本

國健署副署長魏璽倫在記者會上講得很實在:「菸害是推動健康臺灣的絆腳石。」根據衛福部資料,吸菸造成的醫療支出跟勞動力損失,數字大到嚇人,這是真的要正視的公共衛生問題。

董氏基金會在社群上說過,根據歷年資料,參賽者「一年後仍持續不吸菸的戒菸成功率達三成五」。這是主辦單位自己追蹤的數據,代表活動對某些人來說,確實產生了長期效果。

好意要落實,細節得顧到

活動本意是鼓勵大家戒菸,用獎金跟社會支持幫助成功率提升,這方向沒問題。但當檢測技術要追上新興菸品的發展速度、當政策執行牽涉到跨部門協調時,怎麼在防弊機制跟執行效率之間找平衡,就變成值得關注的課題了。

問題不是出在活動立意,而是執行細節跟配套措施有沒有跟上。檢測機制要與時俱進、分工安排要合理適當,這樣真正想戒菸的人才能得到有效協助,活動的公信力也才站得住腳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