欸,跟你說件很現實的事:如果有一天你躺在病床上沒意識了,誰能幫你決定要不要插管?是爸媽?還是那個你十年沒聯絡的遠房表哥?

根據中央社2026年10月5日報導,屏東縣已經有6,694人完成簽署預立醫療決定(AD)。這數字背後代表的是,越來越多人開始認真思考:與其讓家人在你病危時痛苦掙扎,不如健康的時候就把話說清楚。

預立醫療決定到底在簽什麼?

簡單講就是:你提前幫未來的自己做醫療決定。根據《病人自主權利法》第14條,當你被診斷出以下五種狀況之一時,這份文件會告訴醫生你的選擇:

  • 末期病人
  • 處於不可逆轉之昏迷狀況
  • 永久植物人狀態
  • 極重度失智
  • 其他經中央主管機關公告之病人疾病狀況或痛苦難以忍受、疾病無法治癒且依當時醫療水準無其他合適解決方法之情形

這份文件的重點是表達你對維持生命治療、人工營養及流體餵養的意願,讓醫療團隊知道你真正想要什麼。

屏東縣衛生局長張秀君說得很實在:「預立醫療不是放棄治療,而是提前為自己保留選擇的權利。」台灣快進入超高齡社會了,不先規劃好,到時候家人真的會很為難。

單身的人為什麼更需要關注這個?

看過社群上有些朋友在討論,如果沒結婚、沒小孩,萬一出事需要別人幫你做決定時,可能就是那個你根本不熟的遠房親戚來決定你的生死。

也有人分享過家裡長輩臨終前,親戚們為了「到底要不要拔管」吵得不可開交的經驗。簽AD雖然不能保證完全消除家庭爭議,但至少你的意願已經白紙黑字寫清楚,減少家人面對重大決定時的兩難。

費用要多少?怎麼申請?

想簽AD,要先參加預立醫療照護諮商(ACP)——這是一場由醫師、護理師、社工師組成的團隊,跟你和至少一位二親等內親屬一起討論未來醫療意願的諮商。

費用說明:

  • 一般自費:健保署公告的諮商費用是3,000元,但實際收費可能因醫療機構、諮商形式及方案不同有差異,記得先問清楚
  • 健保給付對象(終生一次):
    1. 65歲以上之重大傷病病人
    2. 符合安寧緩和醫療條例第3條規定之病人
    3. 罹患輕度失智症患者
    4. 罹患中央主管機關公告之病人疾病狀況或痛苦難以忍受、疾病無法治癒且依當時醫療水準無其他合適解決方法之情形者
    5. 接受居家醫療照護整合計畫收案照護者
    6. 參與家庭醫師整合性照護計畫或地區醫院家庭醫學科門診照護計畫,年滿65歲且具有多重慢性病者

屏東縣現在有30家醫療機構可以做這個服務,從大醫院到診所都有。部分醫療機構針對低收入戶、中低收入戶、身心障礙者、長照服務使用者及罕見疾病患者有減免或補助,詳細辦法要問各醫療院所。

簽了真的有用嗎?

完成合法程序並上傳到健保資料後,預立醫療決定是有法律上的醫療意願表達效力的。但還是要符合法定的臨床條件,且需要醫療團隊依規定確認後才會啟動。

根據中華日報報導,屏東醫院曾協助一名漸凍症患者完成AD,後來經過安寧照會、家庭會議及跨專業討論,成為該院第一個真正啟動AD的案例。這證明在符合條件、程序完備的情況下,這份文件確實能被執行。

說實在的,這3,000元花的不只是簽個文件,更重要的是在專業團隊協助下,跟家人好好談一次生死這件事。

趁健康時為自己做主

人生最難的決定之一,就是在親人病危時要不要繼續治療。與其讓家人在痛苦中替你選擇,不如趁身體還健康,透過預立醫療照護諮商,把自己的想法說清楚。

預立醫療決定需要經過預立醫療照護諮商、完成簽署及依法上傳註記,且只有符合法定臨床條件時才會啟動。屏東縣已經有6,694人完成簽署,想了解更多可以去問各地醫療機構或衛生局。

資料來源:中央社(2026年10月5日)、健保署《全民健康保險醫療服務給付項目及支付標準》、中華日報