八月中旬,苗栗三灣鄉開始分流發放每人5000元生活補助金。網路上除了「恭喜我自己」的慶祝文,還有一則傳得很快的說法——這筆錢是前鄉長貪污案繳回的款項。
這說法在PTT、Dcard上討論得挺熱,有人說這是現代版劫富濟貧,也有人問用這筆錢發福利妥當嗎。根據聯合報、自由時報、風傳媒等媒體報導,三灣鄉這次普發現金的財源,確實與前鄉長溫志強涉貪案有關——包含涉案廠商繳回公庫的款項,以及公所向廠商求償所得。
帳本攤開來看
三灣鄉公庫結餘約4.5億元,扣掉既定工程款與生命紀念館籌建經費1.6億元後,還有約2.5億元可以動用。這次普發給約5,600名鄉民、總計約2,800萬元的生活補助金,從財政能力來看,確實發得出來。
為什麼要發?
三灣鄉代會主席邱騰森講得很直接:「我們緊鄰頭份市,但人口外移嚴重,發錢是為了減輕鄉親壓力並刺激在地消費。」
這不只是發錢而已。三灣鄉總人口約5,600人,面對人口老化與年輕人外流的問題,普發現金某種程度算是留人政策的一部分——讓年輕人知道,家鄉不是只會要你回來投票,也會實質減輕你的負擔。
發放細節
這次發放最被稱讚的細節,是針對65歲以上長者等符合資格者,直接將5000元匯入帳戶,省去排隊麻煩。依媒體報導,約1,499名長者採這種方式入帳。其他符合資格的鄉民則依村別分流,在8月13日至15日於鄉公所及各村活動中心現場領取。
公所也訂了明確規則:現場領取期限內逾期未領且無特殊原因證明者,視同放棄,款項繳回公庫。
這條「錯過期限直接充公」的規定,意外在社群上掀起催領潮,長輩圖瘋傳提醒家人快去領錢。
其他鄉鎮跟進
三灣鄉開了頭之後,苗栗其他鄉鎮跟進速度挺快——銅鑼鄉不只跟進5000元,還加碼3500元,總計每人發放8500元;西湖鄉也通過自治條例,規劃普發5000元「振興經濟金」。
這波地方普發現金,也引發討論:這會不會演變成福利競賽,最後排擠基礎建設經費?
對此,現任鄉長李運光承諾會主動向縣府及中央說明財源結構,確保不影響後續爭取補助時的自籌款比例。
發完之後呢
網友說:「別人的鄉鎮總是不會讓人失望。」
但在羨慕之餘,這起事件也顯示了地方治理的平衡難度——如何在民意期待、財政紀律與長期發展之間找到最佳解。三灣鄉的4.5億公庫結餘,部分來自前鄉長涉貪案追回款項,部分來自多年財政管理成果。
只是當現金發完後,下一步才是更值得關注的問題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