政府說要催生、顧居住正義,規劃中的「青安3.0」卻像一份寫得很用力、但邏輯很糾結的考卷——表面上給新婚、育兒家庭加碼額度,實際上卻處處埋著「婚姻風險」地雷。有網友直言:「這根本是懲罰結婚的政策,單身仔笑到最後。」這話聽起來刺耳,卻值得認真看待。
婚育加碼?先看清楚遊戲規則
依經濟日報及聯合報等媒體引述財政部及消息人士版本,行政院預計7月16日拍板的青安3.0,最大亮點是「鼓勵婚育」——規劃將新婚家庭貸款額度從1,000萬提高到1,200萬,育兒家庭更可達1,500萬。聽起來很香?但魔鬼藏在細節裡,且這些數字仍屬擬定中的方案,有待正式公布。
首先需要釐清的是,依現行新青安規定,申請條件為「借款人本人、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名下均無自有住宅,且購屋為自住用途」。也就是說,夫妻任何一方名下有房,整個家戶就不符合首購資格——這並非青安3.0才新增的條款,而是既有制度設計。青安3.0目前並未傳出要改變這項首購族的基本條件。
房市專家何世昌一針見血:「制度本身就是『單身有利、懲罰夫妻』,卻又說要催生,這邏輯很奧妙。」
更具爭議的是據媒體報導的離婚追討機制——若因婚育享有加碼額度而後離婚,公股銀行將追討超過一般上限1,000萬元的加貸本金(如新婚加貸的200萬元)。至於利息補貼是否須一併追繳,仍待正式方案公布細節說明。聯合報報導引述消息人士指出:「倘若之後離婚,八大行庫就得追討比起1,000萬多貸出來的200萬元。」網友譏諷:「銀行要化身婚姻徵信所了?查戶口還要查感情狀態?」
這種設計讓人困惑:政策是要鼓勵成家,還是要懲罰婚姻不順的人?
年薪200萬才算「排富」?重新定義弱勢
目前媒體依據財政部與國庫署說明,推估青安3.0將納入年齡(未滿50歲)、房價(約2,000萬至3,500萬元之間)、個人所得等四大門檻,但仍屬行政院未正式公布前的規劃方向。其中「個人年所得200萬元以下」被官方包裝成「排富條款」,卻引發PTT鄉民炸鍋:「年薪200萬叫弱勢?全台灣99%的人都是你的貸款對象吧!」
財政部國庫署長陳柏誠解釋,之所以採「個人所得」而非「家戶所得」,是為了避免雙薪家庭因結婚而失去資格的「結婚懲罰」。聽起來貼心,實際上卻留下討論空間——若採「個人所得200萬元」作為排富標準,確實可能出現家戶合計所得很高、但成員個人所得均未超過200萬而仍可申請青安的情況。不過在現行首購規定下,同一對夫妻仍難以各自申請、各買一間首購房屋,因為其中一人買房後,另一人即不再符合「本人及配偶均無房」的首購條件。
這種設計被批評為「排窮不是排富」,因為真正的高所得家庭只要個人所得分散,反而都能通過門檻。標準訂得太寬,等於沒有標準。
單身族的隱藏優勢
回過頭看,雖然青安3.0在貸款額度上明顯偏向婚育家庭(新婚1,200萬、有子女1,500萬,相較單身1,000萬),但在資格限制與風險承擔的設計上,若你是單身、名下沒房、年收200萬以下,確實在申請流程上相對單純。不用擔心配偶有房卡資格、不用怕離婚被追討、也不用為了多那200萬額度承擔婚姻狀態變動的追討風險。
更諷刺的是,根據內政部統計,台灣初婚年齡不斷攀升,許多人30多歲才結婚,甚至乾脆不婚。青安3.0用「婚育加碼」做誘因,卻又在規則裡設下離婚追討條款,部分網友因此認為政策對單身首購族更為「單純、風險較低」——想結婚的人得評估離婚風險,不想結婚的人反而輕鬆過關。
這讓人不禁懷疑:政策到底是要鼓勵年輕人成家,還是讓他們為了避險選擇單身?
催生還是催債?
台經院產經資料庫總監劉佩真建議,政策應「聚焦真正首購族」並加強審查。但現實是,這套制度在額度上確實優待婚育家庭,卻同時引入了離婚追討等風險機制,讓「想成家立業」的年輕夫妻得面對更複雜的考量。
值得注意的是,目前新青安貸款年限已可長達40年、寬限期最長5年,青安3.0多半被視為延續這項設計並加入年齡、排富等新門檻。因此社會對於「年輕人背上40年房貸」的憂慮,並非此波3.0才出現,而是既有制度延續下的持續討論。
政府想催生,卻在制度設計上引發「婚育加碼卻伴隨離婚追討」的矛盾——到頭來,青安3.0能否真正幫年輕人成家立業,還是只是讓他們在高額房貸與婚姻風險之間兩難?這個問題,恐怕要等正式方案公布後才能有更清楚的答案。但有一點可以確定:當政策讓人猶豫要不要結婚,那這政策的方向,可能從一開始就偏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