這故事要從一家曾經紅極一時的燒肉店說起。前知名燒肉集團負責人王男,一年半內出國8次、砸下2億元買進33間房產,卻對積欠18年的6500萬稅款喊窮。直到2026年6月,法官確認他身體狀況無虞後當庭裁准管收,這場延宕近20年的追稅大戲才告一段落。而他所使用的三大脫產手法,幾乎是台灣富人逃稅的經典教科書。
第一招:假倒閉、真脫產——公司關了,錢沒少
王男自2008年起就積欠綜合所得稅、營業稅及健保費,接著宣告餐飲集團倒閉。表面上公司解散、員工遣散,實際上現金早已不知去向。餐飲業本來就是現金流量大的生意,發票、收據要做手腳並不難。他先把錢藏好,再讓空殼公司倒閉,稅捐機關追查時只剩一個空殼。業界私下稱這招叫「關門大吉、錢照拿」,讓執行單位根本無從下手。
第二招:借名登記+人頭帳戶——財產全放親友名下
王男有計畫地結清名下44個銀行帳戶,把資金分散到前妻、女友、姊妹及員工的帳戶裡。他甚至付了100萬元,借用友人顏冠得的名義,在台北市中山區登記多筆房產。這樣一來,執行人員來查封時,「帳戶空空、房產不在名下」,完全找不到著力點。
諷刺的是,顏冠得後來因違建被法辦,他辯稱「房子是借王男名登記的」,檢方傳喚王男作證後才獲不起訴。這份不起訴處分書與證詞,後來反過來被執行機關與法院當成隱匿資產的判斷依據——玩火的人,終究會被火燙到。
第三招:高調奢華+哭窮演技——「我沒錢,但我過得很爽」
王男一邊喊窮,一邊在1年半內密集出國8次,足跡遍及日本北海道、上海、瑞士、杜拜等地。他還曾以2億餘元整批購入大台北精華地段33筆建物,並約定可任意指定登記名義人。執行署整理出700餘頁卷證後聲請管收,法院才終於點頭裁准。
最經典的一幕發生在2026年6月開庭時,王男突然按著胸口表示身體不適,企圖拖延時間。法官當場函查台大醫院,確認他體況穩定後,隨即裁准管收——這場法庭攻防立刻成為網友討論的焦點。
管收不是終點,欠債還錢才是硬道理
根據《行政執行法》第17條,管收期限每次最長3個月,最多延長1次。但律師邱宜宣強調:「縱使管收期滿釋放,欠繳的錢仍須清償。」換句話說,管收只是行政執行的強制措施之一,目的是促使義務人履行公法上金錢給付義務,並不是坐完牢就一筆勾銷。
法務部行政執行署台北分署也公開表示:「民眾應誠實面對公法上金錢給付義務,切勿抱持僥倖心理採取隱匿財產、惡意脫產等違法行徑。」再高明的手法,都敵不過執行署的地毯式追查與法院的裁定。
有錢買房出國,沒錢繳稅喊窮?這起案件不只是富人逃稅的活教材,更提醒所有人:法律終將追上不誠實履行義務的人。再怎麼精心設計的脫產劇本,到頭來都得面對該還的帳。
本文依據法務部行政執行署台北分署與相關新聞報導整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