政策急轉彎,自住客成了代罪羔羊

2024年9月19日,央行第七波選擇性信用管制上路,業界叫它「史上最嚴格房市管制」。這一刀下去,最慘的不是建商,不是投資客,而是那些3到4年前簽約預售屋的自住買家。

當初簽約時,銀行實務上可貸7到8成,心裡有底。結果交屋時碰上第七波,第二戶貸款上限被壓到5成(2026年3月微調回升至6成),加上銀行風險管控,實際可貸成數再往下修,瞬間得生出上百萬的自備款缺口

「我不是投資客,只是想有個家。」這句話在網路上反覆出現。繳不出錢,就得面對建商沒收訂金、違約斷頭的結局,數年積蓄化為烏有。

三種被政策掃到的人

預售屋交屋族

簽約時天氣晴,交屋時變天。原本規劃好的財務藍圖全盤翻桌,臨時得向親友調錢,甚至被迫放棄購屋。

先買後賣換屋族

為了生活無縫接軌,選擇先買後賣。沒想到新屋被認定為「第二戶」,貸款成數受限。更狠的是,對名下已有房者,第一戶購屋貸款還不得享有寬限期——每月還款壓力瞬間放大。

共同持有或繼承房產者

名下只有老家的部分持分,或繼承了一間沒貸款的老屋,實際上根本沒有完整產權。但在央行信用管制上,只要名下有房(包括持分或繼承),新購房貸就會被視為「名下有房者的第一戶」,無法享有寬限期。至於是否符合政府或銀行的首購優惠資格,則須依各自定義認定。

數字的真相:政策前後對比

根據央行2026年3月的微調鬆綁,第二戶貸款成數從5成調升至6成,自2026年3月20日起施行——對換屋族來說,缺口只是部分縮小。而第七波中「名下有房者第一戶不得有寬限期」的規定並未撤回,對換屋族與名下已有持分者來說,寬限期仍然碰不到。

央行與金融機構有設計過渡性配套:若換屋族簽署切結,承諾於一定期限內出售舊屋,部分情況下可恢復較原先接近的貸款條件。惟實際期限與認定標準,須依各銀行作業與央行相關函釋為準。但現實是——在限貸令衝擊下,買方同樣面臨貸款困難,舊屋根本賣不掉,結果變成「想賣賣不掉,新屋又繳不起」的死循環。

銀行作業惹議:高價認定與貸款金額的雙重標準

輿論討論較多的是銀行在豪宅認定上的作法:多數銀行會以鑑價與買價擇高認定是否達高價住宅門檻,因此在房價高漲區域,較容易被歸類為高價住宅,須面臨成數僅3成、不得寬限期的較嚴規範。但決定可貸金額時,卻會在鑑價與買價間取低者,壓縮自住客的貸款空間。

此外,網路上有零星抱怨聲稱,部分銀行利用限貸令要求客戶「搭售房貸壽險」或調高利率才願意放款,但此類說法尚未見主管機關或主流媒體實證報導。

政策失靈:打錯了對象

正心不動產估價師聯合事務所所長黃昭閔直言:「政府偏執的金融與房市政策,如今引爆的後果卻要全民共同承擔,嚴重踐踏法治精神與人民對制度的基本信賴。」

政大地政系教授林左裕也呼籲,政府應該「針對自住型買盤適度鬆綁,避免信用管制過當」。畢竟,真正需要被打擊的是投資炒房客,而非這些只想安居樂業的自住族。

當政策的大刀揮向市場,受傷最重的往往不是那些「會閃的人」,而是那些「來不及閃的無辜者」。限貸令的初衷或許良善,但執行上的粗暴與缺乏配套,已讓無數家庭陷入財務危機。這場風暴,還沒結束。